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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校长岗位职责
2015-05-13 00:12  

1、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主持继续教育中心(黑河电大)全面工作,决定、实施、处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问题。

2、主持制定本部门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监督检查目标完成情况,表扬、奖励先进,批评、处罚落后和失误者。

3、负责本部门面向社会的联络、协调、招生工作。

4、根据社会发展需要,调整专业设置,改革办学方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主持教学、教育改革工作。主持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审查专业申报计划、课程安排计划与教师授课安排计划,检查教学进程,指导教学管理、考核教学质量。

6、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主持制定师资培训计划,根据学院规定安排老师进行培训、申请师资引进。

7、主持本部门学术及教研、科研工作。制定教研、科研计划,组织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审查、评议、推荐教师职称资格的申报。确定教师的推优评先与表彰、奖励。

8、在保障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调整、调配本部门教职工的工作。

9、协调党、团、工会组织开展工作,配合党、团组织做好教师、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10、完成主管院长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关系,并协助其它部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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