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学生工作专项,审计、资产专项,组织管理专项)的申报应符合《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按照《关于申报2014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通知》执行,同时应符合《2014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学生工作专项)申报的补充说明》、《2014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审计、资产)申报的补充说明》及《关于申报2014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组织管理)的补充说明》相应的申报条件。
科研处
2013年6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