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黑河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责 任 人:承办人(教务科科长、教务教材干事),分管副主任、主任、分管副校长。 二、权力行使依据 (一)黑河学院教务处下发的《黑河学院教材管理暂行规定》 (二)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文字教材管理办法》(黑电大发【2004】第87号) 三、教材订购的条件及标准 (一)订购教材前必须已有准确的学生人数及相应的开课计划。 (二)选用的教材应具有学科的先进性和教学的适应性,与教学计划相适应,与学校培养各层次人才的规格、目标要求相匹配。 四、教材订购及发放程序 (一)教材的订购 1、 每学期期末教务科制定下学期开课计划,组织有关任课教师选定教材,由各辅导员按本班学员的实际人数填写教材订单,上报教务科汇总订购。教务科要在每学期的期末将下一学期的教材预订工作完成。 2、电大开放教育学员的教材统一从省电大教材科订购。 3、成人函授、中专学员教材由教务科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教材供应商或出版社统一订购。 4、同一任课教师使用同版教材,原则上4年换领一次。教师用书由任课教师于开课前到教务科统一领取。如教师不再任教该门课程,有义务退还所领教材。 (二)教材的发放 各种教材以班为单位统一发放,由辅导员统一签字领取。教务科不对学员个人发放。 五、教材费的收缴与结算 1、学员的教材费实行预收款办法,学员入学预收一定数量的教材费。 2、书款的收缴及毕业时的补退款统一归财务处管理,结算在教务科。书款由学员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存入卡里,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划拨。 3、学生毕业时,经教务科核算,按多退少补的办法,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到学校财务处办理。 4、电大开放教育及成人函授教育的教材款由财务科统一转帐到供书单位。 5、教师用书的教材费由教务科统一报财务处从学费中支付。 六、教材订购审核程序 教师所选订的教材版本首先要报教务科科长审核汇总,由继续教育中心教务科组织各专业相关教师论证教材的适用性,确定教材版本后上报继续教育中心主任审核,最后交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后统一订购。 七、公开公示 教材费的标准在新生入学之初以入学须知的形式通告给学生;在毕业证书发放前将与财务核对后的教材费支出情况向学生告知。 八、教材订购及发放时限 从任课教师选定教材开始,至教材发放到学生手中,大约一个月。 九、监督检查 执行《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十、责任追究 执行《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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